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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徒小說 > 玄幻 > 開局失業,我讓歌壇大魔王迴歸 > 第一百六十九章 追光者

-江陽的盲友叫莊重,四十歲左右。他戴著墨鏡,麵色微冷,看起來不是讓人很敢親近。作為盲人和助跑員,他們用一根指頭粗細,一尺多長的盲繩綁手腕上,在跑步的時候,助跑員需要藉助盲繩給的偏側方向和位子給予盲人直行、彎道、終點的指示。這隻是最基本的。要是助跑和盲人固定的話,後麵還要磨合出默契,在跑步時達到步伐匹配。老莊這人運動量大,個子又高,所以跟他搭伴的誌願者流水一樣的換,一直冇找到合適的。江陽真覺得給自己找了個大工程。關鍵這位莊大叔太冷了。他寡言少語,在跑步的時候不說快慢,隻是扯著繩,讓江陽拿不定他究竟是嫌自己跑的太快,步頻太密還是彆的,問他吧,他說話帶口音,江陽聽不大懂。兩圈下來,領隊讓休息。江陽坐在椅子上,“猴子,我這可是為你了你做出大犧牲了啊,這不請兩頓飯過不去。”“給你整一瓶可樂?”江陽覺得也行。就在這時候,江陽的手機響了、石頭來的電話,他告訴江陽,洪山老爺子午休做了個夢,夢見上午的時候有喜鵲喳喳叫,這在周公解夢中是貴客臨門。老爺子聽說江陽早上去求琴了,為了應夢,答應給江陽做一把琴。“啊?”江陽想還有這轉折。太扯了吧。石頭:“老一輩的人都信這個,你就偷著樂吧。”石頭那邊掛了電話,江陽一時間像在夢裡。稍後又跑一圈。在最後結隊解散的時候,江陽解開盲繩,老莊忽然問:“你明天還來嗎?”江陽愣了一下,“來啊。”這當了一次誌願者就不來,感覺當了逃兵。“哦。”老莊順手從揹包拿出一罐可樂,丟給江陽。“哎?”江陽去接,站起身時間老莊摸索著已經走了,朝他後背喊:“可樂不能丟。”一丟不好喝了,全是泡泡,精華冇了。“我們走了。”侯兵在遠處招呼,壓根冇給江陽多說話的機會,讓葡萄拉著他衣角就走了。江陽覺得離拉手不遠了。“得,我這也算功德無量。”江陽把盲繩還給領隊,幫著領隊把一些器材收了。領隊是正常人,他哥是盲人,他想帶他哥跑步,然後瞭解了這些,慢慢創建了助盲團。領隊:“老莊這是看上你了。”江陽嚇一跳,“什麼鬼?”“他跑了這麼長時間了,合拍的助跑員不多。”領隊說老莊是退伍的,體格好,跑起來也有股不服輸的勁兒,能跟上他的不多,堅持下來的更少,上次合拍的助跑員還是一年多以前,陪他跑了半年,後來工作調動不來了。“哦。”江陽懂了,這是一罐可樂想收買他啊。他“叭”的把可樂打開,咕嘟喝了一口,今天運動量超標了,喝一罐可樂不過分吧。何況這可樂還是他自個兒掙來的。他坐地鐵回家,在超市采購一番,回家做起了晚飯。他很久冇有做過媽媽的味道了,還有點兒懷念,隻能自己動手做了。李清寧回到家時,江陽的菜剛好,她聞了聞,“真香”,她親江陽一口,去洗手了。飯桌上,江陽把下午的事兒說了。他覺得還挺不錯,他現在相當於追光者,不,是幫助他們追逐光的人,如果夢想是海上的煙火,遙遠的星河,夏夜的螢火,江陽就是他們追逐光的影子,“這比喻不錯吧?”李清寧說不錯是不錯。就是這怎麼還冒出情歌來了,“如果說你是海上的煙火,我是浪花的泡沫,某一刻你的光照亮了我——我可以跟在你身後,像影子追著光夢遊——”李清寧問他:“莊叔是男的吧?”不會是個女人叫莊書,莊漱或者莊淑吧。江陽讓她這話問住了,以至於他想了想才肯定:“是男的。”那李清寧就放心了。飯後,李清寧把碗筷放進洗碗機後,出來見江陽抱著筆記本坐在窗邊,戴著耳機聽著歌兒在忙,李清寧冇打擾她,去跑步機上鍛鍊去了。江陽看了她一眼,放心的忙起來。他在寫《解憂雜貨店》第四章,名叫“聽著披頭士默禱”,說起來,江陽這篇靈感來自猛張飛,是他和嶽雲的故事啟發江陽,繼而把整本書打磨出來的。當然,這個故事跟猛張飛的故事有很大出路,但也是父與子的關係。這篇中,給解憂雜貨店寫信的主人公是個初中生。在披頭士來日時,他堂兄激動的哭了,初中生從那時起成了披頭士歌迷。在堂兄去世後,他繼承了堂兄的披頭士唱片。他家裡富裕,有聽唱片最好的音響,經常招待朋友們來家裡聽唱片。然而某天,他父親破產了,父母關係變差,他想要的東西也不再有,音響被賣了,父母還準備當老賴跑路,這讓初中生對父母失望和看不起,他寫信到解憂雜貨店谘詢,告訴店主,他父母要帶他跑路,還要給他轉校,可他不喜歡,應該怎麼辦。雜貨店老父親的回信是不管發生什麼事,家人應該在一起。初中生拿不定主意。就在這時,披頭士解散了,他去看了披頭士解散前拍攝的紀錄片,即《順其自然》,這個紀錄片江陽看過,披頭士樂隊最後在蘋果公司大樓屋頂上表演,這時他們最後一次表演。在電影播放完後,初中生大約明白披頭士為什麼解散了。原來。人與人之間情斷義絕,並不需要什麼具體的理由,就算表麵上有,也很可能是因為心已經離開,纔在這時候編造出了那些藉口。因為倘若心冇有離開,當將會導致關係破裂的事態發生時,理應有人努力去挽救。如果冇有,說明關係其實早已破裂,所以那四個人誰也冇有挽救披頭士樂隊,就像他的父母,誰也冇有挽救這個家——這個少年用稚嫩的思想理解著這個世界。他以為父母是巨人,足以撐起一片天,撐不住就是心不在了。他以為生活隻要有勇氣,就可以挺過去——他把披頭士唱片賣了,在父母逃跑中途,自己溜了。他流浪途中讓警察抓住,可係統裡根本查不出他的身份,他成為了孤兒,被送到福利院,然後學了木雕,隱姓埋名過得還不錯。他在網上得知雜貨店複活,頭一次回了到家鄉,寫了一封信,說他冇聽店主的建議,而是選擇了離開,但他覺得做得對,因為他的人生靠他的努力開創的還不錯。信剛在酒館寫好,他偶然從酒館老闆口中得知,當初他父母在他逃走後,根本冇有找他,而是選擇沉船自殺,他母親死在了船裡,而他父親回到岸上吊自殺,隻為留下一封遺書,說他兒子也在船上。如此一來,就把“兒子”殺死了,警察在大海裡找不到兒子的屍首也是自然。他由此可以無牽無掛的生活在這個世界,不用擔心債主。江陽覺得這個故事很好。它告訴人們,當老賴,下場很慘。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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